| 股权转让 |
2008-09-1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接第一大股东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际集团)的通知,经与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实集团)协商一致并签署协议:上实集团拟将其持有的131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08%)分别无偿划转至国际集团所属的上海市上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39.71万股和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2260.29万股。
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尚待相关监管部门审批。
如果监管部门批准上述股份转让,国际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占总股本的33.87%。
2008年9月12日公告,近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过户手续。
股份过户完成后,上海市上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916230股,占比0.19%,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9383770股,占比2.82%,鉴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12478358股,占比7.29%,至此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17315094股,占比33.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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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02
| 公司股东上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1500万、900万、75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款分别为7800万、4680万、3900万元。
本次收购尚需获得银监会的批准。
本次收购所涉及的国家股及国有法人股的转让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本次收购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规定期限内审核无异议;本次收购已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亦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收购人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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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02
|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16家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合计16350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4.18%)转让给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款合计为160830万元。
出让方 股数(万股) 占比 性质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3000 0.77 国有
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500 0.38 国有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1500 0.38 国有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1500 0.38 社会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 1500 0.38 国有
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 1200 0.31 国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900 0.23 国有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 900 0.23 国有
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00 0.23 国有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750 0.19 国有
上海市南汇区财政局 750 0.19 国有
上海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 450 0.11 国有
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50 0.11 国有
上海隆泰铜业有限公司 450 0.11 国有
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00 0.08 国有
上海宝山财政投资公司 300 0.08 国有
合计 16350 4.18
本次收购尚需获得银监会的批准。
本次收购所涉及的国家股及国有法人股的转让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本次收购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规定期限内审核无异议;本次收购已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亦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收购人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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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8
|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转让中受让方股东资格的议案》,会议同意:
一、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符合向商业银行投资入股的条件,同意其受让6家股东(如下表)持有的合计62964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16.08%)。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性质 占比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90050000 国有 4.85
上海久事公司 164700000 国有 4.20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75000000 社会 1.92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75000000 国有 1.92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3390000 国有 1.62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1500000 社会 1.57
合计 629640000 16.08
(注: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中,4650万股为国有法人股、1500万股为社会法人股)
鉴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四大股东,现持有本公司18535万股国家法人股(占总股本4.73%),受让上述股权后将超过本公司总股本5%,根据《商业银行法》第24条规定,其股权受让相关事项尚需中国银监会批准;且上述股权转让中涉及被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为国有法人股性质的,其所持股权转让尚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二、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符合向商业银行投资入股的条件,同意其受让上海振环实业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4250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1.09%)。
鉴于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现持有本公司2745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7.01%),根据《商业银行法》第24条规定,其股权受让相关事项尚需中国银监会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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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27
| 近日,公司接第一大股东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有关批复同意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政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四方锅炉厂将所持公司的5700万股、3000万股、1350万股、45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同意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3000万股国有法人股中的2250万股转让给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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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27
| 近日,公司接第一大股东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有关批复同意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政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四方锅炉厂将所持公司的5700万股、3000万股、1350万股、45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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